&
您的位置:
> 详情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森林草原消防队伍能力提升项目(三标段)包一的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5-12-24 09:40:05   来源 : 叁陆零    作者 :叁陆零    浏览量 :11
叁陆零 叁陆零 发布日期:2025-12-24 09:40:05  
1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 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河东支行消防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7.664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概况: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河东支行消防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具体内容如下:

第1标段:河东支行大楼增设自来水甩口支管、表井及环网项目

招标范围:河东支行大楼增设自来水甩口支管、表井及环网项目,工期为3个自然月,其中市政给水施工期限为合同签署后30日内完成交付。本标段选择1家企业施工。

本标段预算金额:42.8800万元

第2标段:建行河东支行消防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土建、消防工程)项目

招标范围:建行河东支行消防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土建、消防工程)项目,工期为3个自然月。本标段选择1家企业施工。

本标段预算金额:184.7842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河东支行大楼增设自来水甩口支管、表井及环网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内容包括(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且经营范围能涵盖本项目需求所列服务;如为律师事务所应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投标人暂停合作期、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施工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证明资料:

(1)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配备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所配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职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第2标段:建行河东支行消防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土建、消防工程)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营业执照内容包括(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且经营范围能涵盖本项目需求所列服务;如为律师事务所应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纪录的有效票据凭证。(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②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2.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

3.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

6.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7.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投标人暂停合作期、禁用或退出期内。

8.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施工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证明资料:

(1)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投标人配备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所配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投标人应按照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职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

2.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龙集采平台”,并将纸质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线上开标大厅)

七、 其他

(一)投标人须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以下简称龙集采平台)成功注册并完成相关招投标流程,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龙集采平台线上网址:https://ibuy.ccb.com,人工客服电话:400-918-1908。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在龙集采平台注册后在龙集采平台完成报名。

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汇款信息: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天津悦雅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12050165790100000280

投标人需将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上传至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投标人资料准备及上传、投标人注册申请后台审核、项目报名审核、招标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龙集采平台办理并获取CA电子印章(办理时间须3-5个工作日),否则将不能使用CA电子印章进行后续操作,例如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和CA签名操作等。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至18:00)与“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18-1908。

(四)投标文件准备环节所需相关软件在账号登录界面“常用软件”处下载(包含谷歌浏览器、CA电子印章驱动程序、Pageoffice插件、龙集采投标客户端、小鱼视频、龙视讯等相应插件)。如因电脑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具体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或补遗文件)、中标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将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招标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s://ibuy.cc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京路19号增1号

联系人:卜老师

电话:131161302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张忠义、杨卫海

电话:022-23717450-8003

电子邮件:xcsdyygs@126.com


咨询热线: 17799828928
对外合作: 17799828928
联系邮箱: conny_zheng@163.com
联系QQ: 84051209
微信二维码
快速导航 :
友情链接 :
指导单位 :
中国国际贸易会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应急与消防产业工作委员会、中国消防协会、浙江省消防协会、浙江省贸促会、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浙江省政采云有限公司
&
云计算支持 反馈 订阅 枢纽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