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通信机房专用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消防设备等通信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26-W1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综合机柜、设备底座支架、柜式空调、机房配电箱、10kVA UPS、20kVA UPS、10kVA UPS利旧安装及新增配套设施、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七氟丙烷药剂、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光警报器、放气指示灯、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自动泄压口、门禁系统、门禁系统布线、半球监控摄像头(含支架)、枪机监控摄像头(含支架)、球机监控摄像头(含支架)、硬盘录像机、8T硬盘、网线、穿线管、户内全彩LED屏、视频处理器、户内单红LED屏、会议摄像头、监控显示器(含壁挂支架)、电脑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 |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通知配送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 昆明市48个点位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设备成品价、包装费、材料费、运输装卸费、管理费、货到工地卸车费、检验费、样品费用,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费用,保管费、成品保维修和更换费用,保管费、成品保护、保险、利润、税金(增值税)风险费、技术资料、系统调试、培训、试运行等全部费用、正式投入使用前所需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支付除中标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项目预算:¥3533582.40元(大写:叁佰伍拾叁万叁仟伍佰捌拾贰元肆角整);
3.最高限价:¥3533582.40元(大写:叁佰伍拾叁万叁仟伍佰捌拾贰元肆角整);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审计报告正文及报表均应赋码。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审计报告中财务数据存疑的,评审委员会采取查看报告原件、现场质询等措施,如供应商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7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7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成功,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供应商需注意需注册成功)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需具备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认定的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十)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承诺遵守投标保证金追溯制度。(提供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名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需具备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认定的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
(三)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并现场签订保密承诺书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申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详情请致电:0871-65022371/18309578062)。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7月17日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详情请致电:0871-65022371/18309578062)。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9时0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详情请致电:0871-65022371/18309578062)。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助理、李助理、
办公电话:0871-65022371、0871-65022383
移动电话:18309578062、15987155783
传真: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胡助理
办公电话:0871-65022317
移动电话:13529399956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