札萨克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众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项目编号 | A1506272025042501001 | 招标项目名称 | 札萨克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伊金霍洛旗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伊金霍洛旗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札萨克镇人民政府札萨克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伊发改审批字[2024]95号)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其他事宜 | |||||||||
招标项目概况 | |||||||||
序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包)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A1506272025042501001003 | 施工一标段 | 札萨克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丰源小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 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 工程-消防工程-土方工程 | 3741908.00 | 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 | 120日历天 | 综合评估法 | |
2 | A1506272025042501001004 | 施工二标段 | 札萨克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其他小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工程-消防工程-消防泵房、 工程-消防工程-消火栓工程、 工程-消防工程-地库电气工程 | 5445181.00 | 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 | 120日历天 | 综合评估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新)或【施工综合资质】(新),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安全生产许可证、载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或任一联合体成员单位)依法注册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资格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扫描件,证书如有二维码应清晰,以供查询),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文件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及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1.如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后扫描,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和规范电子证书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函〔2022〕508号】文件要求提供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后扫描,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2、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为准(须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投标文件中新入职人员须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及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原件扫描件)。 | ||||||||
业绩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状态(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5、关于农民工工资等的承诺书:投标企业须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交纳与使用”做出承诺(投标文件须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3); | ||||||||
财务要求 | 近年(2022年~至今)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无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须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投标文件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配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中的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造价师(员)/预算员各1 名。(安全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其余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 ||||||||
获取时间 | 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5日 17时30分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9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0471-5332612。 | ||||||||
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特别提醒:签到功能在开标前2个小时开放,目的是为了获取投标人信息,出现问题时方便联系。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登录、签到,不影响后续解密等操作。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它要求 | |||||||||
1、本项目实行无纸化招投标,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需提供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网上评标)。由于在线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资信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证件、业绩等)是从“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所以建议潜在投标人及时将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资信证明补充完善到主体信息库中,并按照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本招标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模式。投标人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有关纸质投标文件的要求不适用。 5、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仅用于唱标使用,如果其中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内容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6、为了避免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系统故障或拥挤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现象,请各投标人尽早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有问题可以及时与软件开发公司或运行保障科取得解决。 7、本招标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 件。 8、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本标段采用电子清标。招标人须保证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格式为“.NMGzb”,投标人须保证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为“.nmgtb”,且二者制作生成的造价软件须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5561495601:版本号:新点清单造价内蒙版10.X.V11及以上)或内蒙古广联达和利软件有限公司造价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8586189535;版本号:广联达云计价平台GCCP6.06.4100.18.124及以上)。 ★特别说明:投标文件中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必须清晰可见,如因扫描件中的内容及印章模糊不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 | |||||||||
招 标 人(章): | 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内蒙古众之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札萨克镇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水天锦绣B座1829室 | ||||||
联 系 人: | 马先生 | 联 系 人: | 郭先生 | ||||||
电 话: | 15354948686 | 电 话: | 18547789655 | ||||||
电 子 邮 件: | // | 电 子 邮 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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