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国家标准《火灾统计管理规定》《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防火卷帘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防火卷帘 第2部分:防火卷帘用卷门机》《防火卷帘 第3部分:防火卷帘控制器》等;
多部消防性消防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贵州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南京市消防条例》《连云港市消防条例》……
国家标准
GB 4717-2024
《火灾报警控制器》
2025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界定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分类和命名、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使用的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GB 17945-202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2025年5月1日实施。文件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检验。系统设备包括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应急照明控制器。
GB 4715-2024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2025年5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使用的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1、一图读懂| 新国标《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GB 4715-2024)
GB 14102.1-2024
《防火卷帘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本次修订主要目的是解决旧版标准GB 14102-2005存在的防火卷帘分类复杂、现场装配要求不明确、缺乏长期使用可靠性验证方法等问题,进一步完善零部件控制指标,优化产品机械性能,增强产品使用耐久性。标准规定了防火卷帘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提供了对应的试验方法,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使用的防火卷帘产品。
GB 14102.2-2024
《防火卷帘 第2部分:防火卷帘用卷门机》
本标准与GB 14102.1-2024《防火卷帘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和GB 14102.3-2024《防火卷帘 第3部分:防火卷帘控制器》共同构成系列国家标准,提高了标准之间的统一性和协调性。防火卷帘用卷门机标准由原来执行的行业标准升格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利于提升标准的强制约束力,推动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GB 14102.3-2024
《防火卷帘 第3部分:防火卷帘控制器》
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202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界定了防火卷帘控制器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分类和型号编制、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重点内容:
完善防火卷帘控制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之间的通信方式;优化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及安装方式,促进节能高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强化快速响应,辅助人员逃生;规范动作响应要求,指示具体动作部位;提升使用元器件质量,保障系统可靠稳定;建立信息追溯机制,提升信息准确性;提高环境适应能力,应对复杂多变场景。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新版规定将全国火灾统计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由公安部调整为国家消防救援局,规定由国家消防救援局牵头建立火灾数据共享通报机制,汇总掌握全国的火灾情况;根据火灾伤亡救治资料和医学研究临床数据,将火灾死亡统计时限从7日延长至30日,更加准确反映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原“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对应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损失等级划分标准,分别调整为“3000万元、1亿元、3亿元”。
新版规定还增加了“轻微火灾”分类,明确“无人员伤亡且直接财产损失低于1000元的为轻微火灾”。
此外,新版规定强化了火灾统计的监督管理职责。明确“火灾统计数据不应当直接作为考核、评价区域性消防工作和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的指标,鼓励探索消防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和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增设统计违法通报、移送制度;对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火灾统计资料,伪造篡改火灾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处理、处分的措施和依据。
地方标准
《北京市消防条例》
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各方责任,还通过优化监管方式和推动智慧消防建设,提升了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北京市的消防安全筑起了一道更坚固的法治“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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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消防条例》
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重点针对制约我省消防工作的问题短板,如基层治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企业群众关注的消防安全相关事项作了回应。《条例》中提到, 构建多元共治消防工作格局、防范和化解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提升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与旧版相比:
(1)章节条款变化。2025年版新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组织”两个章节,章节从六章扩展为八章,条款总数从57条增至72条;
(2)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压实职能职责;
(3)强化消防救援力量建设,优化救援机制;
(4)加强新兴、重点领域消防管理;
(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黑龙江省消防条例》
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九条指出:“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需要联动控制消防设备的建筑应当设置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二十四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可以单人值班。”
《南京市消防条例》
新《南京市消防条例》共8章76条,新增和完善了关于消防安全责任、消防组织、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事故调查、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有关的内容。涉及城乡建设领域的有27条40款,占全文的36%。新版《条例》通过强化顶层设计、固化改革经验、化解实际问题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效衔接。
《连云港市消防条例》
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分别为总则、消防组织、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主要内容有:
(1)贯穿安全发展理念,构建消防监管工作新格局;
(2)织密基层安全网格,压实各级工作职责;
(3)聚焦我市地域特点,提升为民服务保障;
(4)科技助力消防监管,构建智慧消防体系;
(5)完善灭火救援机制,提升应急救援效能。